明、清时代,西北民间地毯的兴起(所谓西北民间地毯,是泛指西北五省,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,新疆和北方由蒙的民间地毯)是和藏、蒙族信奉喇嘛教密切关联的。少量的民间用小毯,朴实素雅,而大量是召庙中,色彩庄重,制作宏伟的巨幅地毯。活佛大喇嘛莲台上的靠垫饰以金龙纹,更为豪华精致,是西北民间地毯的精品。
清代康熙、乾隆年间,帝王提倡喇嘛黄教,曾修建了无数召庙。这些喇嘛庙内陈设大量的柱毯、门帘毯,坐垫毯等,成为促进民间地毯生产发展的重要原因。在内蒙的包头、亦峰等地的地毯作坊,生产了高质量的庙宇地毯,而以阿拉善左旗生产的“宁夏”地毯最为著名。
清代,蒙古地区、宁夏府面对广大蒙、藏牧区,有着河套的水利发达的农牧业,产有优质羊毛,是西北水陆交通要冲,自古以来是维吾尔、藏、蒙、汉等民族文化交汇之地。
这个天然的地毯产区,综合吸收了西北各族人民地毯、雕刻艺术的长处,而以汉族织锦、瓷器纹祥和蒙古族传统纹样为基础,形成了独树一格的地毯艺术风格,它包含有维吾尔族和田地毯的几何形锦纹,有锦缎的如意,宝相花图案,有瓮器的吉祥花卉和喇嘛教的八宝,还有蒙藏族铜银器皿的图案。这些各民族的图案丰富了蒙古族地毯纹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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